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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服务“十必须十不准”


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   2005-07-12

 

  一、必须使用《海关人员文明服务用语》,热情解答工作对象的询问;不准对工作对象有不文明的言行。

  二、必须按规定着海关制服,衣着整洁;不准穿便服办理海关业务。

  三、必须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不准空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情事。

  四、必须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准接受工作对象的吃请、钱物或参加可能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的活动。

  五、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贯彻政策;不准以权谋私、徇情枉法。

  六、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海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工作拖沓、相互推诿。

  七、必须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不准在办理海关业务中有随意性。

  八、必须在工作现场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信箱、咨询台、公告栏;不准拒绝工作对象的投诉、咨询或张贴过时的公告。

  九、必须为工作对象办理海关业务提供必备的服务设施;不准拒绝工作对象的合理要求。

  十、必须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工作对象对海关服务的满意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准降低服务标准,无故违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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