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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名称不同

编号:20260817221302132浏览数:235

姓名

yaoooosh

留言时间

2026-08-17 22:13:02

留言内容

货物报关所需的资料,其中的产品名称与海关编码对应的名称不符合,这种情况下,海关编码和资料名称不符合时,能否以资料名称加产品所属的海关编码组合,用作报关单证资料。

问题分类

货物监管通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单位

广州海关

处理时间

2026-08-18 09:39:00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规定,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分两行填报。第一行填报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所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相符。
  (二)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件管理要求为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的要求进行填报。
  详情建议向申报口岸海关进一步咨询,如申报口岸属广州海关关区内,请补充具体口岸信息以便指引。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