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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8:47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云浮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云浮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云浮海关,邮编:527300;电话:0766-8868919;电子邮箱:yfhgyw@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云浮海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的重要回信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流程、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云浮海关深化“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建设,“一站式”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有效解答企业公众密切相关疑难问题。2023年,云浮海关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18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行政处罚案件送达公告14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条,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云浮海关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梳理公开流程,及时查看对外公开邮箱、电话、传真等渠道收到的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学习培训,研读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岗位人员日常能力养成。2023年,云浮海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打造“穗关‘政’能量”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序开展,设立“办不成事”兜底窗口、服务效能投诉窗口,规范公开通知通告、案件公告送达等各类信息,让群众获取海关信息更高效、更便捷。建立“关长接待日”机制,关领导主动接收公众咨询,开门纳谏,解答企业疑问,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组织制作海关政策宣讲科普定格动画,结合云浮外贸商品特色宣传半宝石进出口监管政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云浮海关着力打造“线下宣传面对面、线上服务不掉线”特色品牌,积极搭建政务服务对外平台。规范线下平台建设,对外公开科室咨询电话,专人专岗答复业务咨询,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举办石材、不锈钢餐厨具相关产业政策宣讲会6场,“一企一策”为外贸企业提供高效服务。扩宽线上宣传渠道,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和“广州海关12360”等平台加强对外公开力度,南方日报、云浮日报等媒体宣传海关政策、便民利企做法61篇次,营造政策宣传良好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云浮海关在公告栏公开投诉举报监督方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所反映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扎实有序开展。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力度,梳理公告栏信息、现场标识等项目要求。关领导深入现场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确保现场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云浮海关2022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受限于现有硬件条件,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不高,关区特色仍有待进一步突出。

  上述问题在2023年均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云浮海关召开专题关长办公会布置专区建设,成立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小组,丰富公开内容,规范设置窗口,提供自助电脑、桌椅、饮水机等设备,从软件、硬件两个层面加强专区建设。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业务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要求理解不到位,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要求仍有进一步协作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云浮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云浮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云浮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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