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民卫士
English | 繁體版 | 无障碍 | 用户空间
智能问答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禁止个人携带、邮寄种子、苗木、新鲜水果、蔬菜、鲜切花进境。
海关总署
海关电邮
政务地图
政务新媒体
海关热线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