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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禁止携带,调料品中芫荽籽、八角茴香、小茴香籽等属于种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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