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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14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花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花都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79号,邮编:510800;电话:020-36913360;电子邮箱:huadu@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花都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细化日常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动公开效率,提升公开及时性。

  根据工作实际优化主动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流程,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花都海关机构职能、业务咨询渠道、财务预决算、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保障企业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动态维护更新办事场所政务公开栏、标识牌等,年内张贴海关公告49份,更新政务公开标识6次,确保内容设置规范、信息权威有效。

  (二)聚焦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渠道畅顺性。

  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流程,定期查看电话、信函、电子邮箱、邮件和传真等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及时回应。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聚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基础,提升机制规范性。

  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准确、规范公开信息。明确关领导牵头、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责任分工,梳理各环节办理要点,对信息发布内容、时间、方式、公开属性等逐级把关,夯实联系配合机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闭环。

  (四)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服务主动性。

  以提升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质效为出发点,以“为民、便民、利民”为落脚点,全方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信息整合,以线下、线上融合为重点,持续擦亮“关企连心桥”基层政务公开品牌,优化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集中设置信息数据公开、业务指引、自助办理等功能。多种形式组织“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年内累计开展活动88次,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学校师生总计1490人次。持续拓展政策解读深度、广度,结合花都区重点产业、项目需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政策宣讲150余次。依托“关长联系企业”“企业协调员”工作机制,调研企业162家、收集并解决企业诉求96项,全力支持花都经济开发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

  (五)聚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提升工作细致性。

  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持续紧盯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重点对已公开的机构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对外咨询电话等开展检查,从细节出发检视日常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夯实政务公开监督及保障体系,每月开展“关长接待日”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出口企业高管担任特约监督员,通过外部监督强化行风评议和效能监督。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邀请企业报关负责人担任“海关政策体验官”,关员陪同企业代表体验业务办理全过程,听取并记录体验过程中的实际感受和意见建议共3条,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花都海关2023年年报中提出以下问题:“三进”品牌活动开展形式、内容较单一,“三进”品牌活动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融合开展仍有提高空间,需继续强化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上述问题在2024年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优化“三进”品牌活动宣讲内容,选取更贴近企业、群众、师生的主题,增加互动交流频次;推动“三进”品牌与“关长联系企业”、“关长接待日”、“花和风暖”枫桥工作站、“关企连心桥”基层政务公开品牌等融合发展;深化“三进”品牌工作,探索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换位体验”业务现场业务全流程并及时优化完善,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紧密结合、相辅相成。

  (二)目前存在问题。

  依申请公开办理细节熟练度不足,在审查、确认申请信息内容、明确答复内容等方面需要继续学习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花都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获评荣誉情况。

  2024年,花都海关获评广州市花都区行风(机关作风)建设优秀单位。

花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花都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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