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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铲海关公告(穗铲关公告字〔2025〕002号)

发布时间:2025-07-15 09:29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我关于2025年7月14日作出了收缴决定(法律文书号:铲关收字〔2025〕076号- 铲关收字〔2025〕113号,对2025年1月15日查获的货物予以收缴 )。该文书正本已于 2025年7月14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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