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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位法修改和实际情况变化,现决定废止《广州海关关于优化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流程的通告》(广州海关通告〔2019〕2号)。相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告。
广州海关
2026年3月17日
广州海关通告〔2026〕1号.doc
广州海关通告〔2026〕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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