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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检验处

发布时间:2020-04-09 16:50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综合科、商品检验一科、商品检验二科

  职责:

  (一)拟订关区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监督管理。

  (二)按分工承担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相关工作。

  (三)拟订关区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制度并组织开展监督管理。

  (四)拟订关区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关区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进出口商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

  (六)承担关区进出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管理工作。

  (七)拟订关区法定检验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的工作制度和实施计划。

  (八)拟订关区出口商品境外通报召回调查、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工作制度;按分工承担关区进出口商品打假工作。

  (九)承担关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监督管理。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马园路89号    邮编:315012

  联系电话:0574-89092306(如需咨询业务政策,可拨打0574-12360服务热线)

  负责人:陈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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