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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5:57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1年度宁波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宁波海关办公室综合科,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邮编:315012;电话:0574-89092016;电子邮箱:nb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宁波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宁波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对照网站检查指标,按照优化功能设计、整合信息资源、规范服务标准、强化互动交流的原则强化网站运维。加强网站专项检查和日常监测,切实提高网站运维水平。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官方微信和微博运营维护,强化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有效便利行政相对人。全年“阿拉甬关”微信公众号、“宁波海关发布”微博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17条。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大厅建设。拓展隶属海关主动公开渠道,在办事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脑等设备,便于企业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深化解读回应。一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宁波海关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对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最新海关政策进行解读,解读稿件被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录用14篇。举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3次,其中承办署级“在线访谈”1次,介绍海关最新政策,实时解答网友提问,访问量24万人次。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17件,其中主办2件。按时回应信访和咨询,共办理门户网站“关长信箱”229件、“信访留言”31件、“业务咨询”339件。发挥“12360”海关热线作用,提高对社会关注热点的回应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一站式”服务,全年共接听电话31221个,接通率99.21%。

  (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一是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主动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宁波海关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以及货物通关、知识产权、卫生检疫、进出口食品等11类海关业务领域的办事指南67个,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中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时限、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双公示”信息1207条,同比增长13.3%,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68条、行政处罚信息1039条。做好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示信息111条。三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本级机关预决算公开,推进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做好海关涉案财物拍卖公示,细化拍卖方式、竞买流程、相关手续等信息。推动全链条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1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69

行政强制

6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4

0

0

0

0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3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0

0

0

0

0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6

0

0

0

0

0

6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59

4

0

0

0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待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完善。2021年,宁波海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派员参加宁波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并将培训内容进行内部传达和学习强化,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举办宁波海关政务公开培训,各部门、所属隶属海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方面,全面夯实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基础。加大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隶属海关承担政务公开领导职责的领导人员名单,完善隶属海关关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的三级工作队伍,明确职责分工。指导隶属海关组建办公室、法治部门、业务部门“三位一体”常设工作队伍,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二)目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区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宁波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宁波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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