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河源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12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编制河源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有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河源海关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229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362243;电子邮箱:hyhg@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源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主动公开。

  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重点保障对外业务科室的职能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企业关注度高的事项精准公开,实时更新内容、维护公开所需设备设施。年内通过广州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用邮箱、电话、传真和邮件管理,确保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通过线上“问卷星”和“关员小讲坛”等线下学习方式,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内容要求,及时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要求,规范告知申请人相关救济渠道。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优化政务服务。

  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换位体验”企业群众办理原产地证书签证的全流程,结合意见建议优化、完善,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组织专题政策宣贯会3场次,解读便利通关措施、RCEP实施、减免税优惠政策等外贸企业重点关注内容,助力企业充分享惠。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开展“海关进企业、海关进社区、海关进校园”——“三进”品牌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主题开展活动31次,覆盖进出口企业、社区居民1800余人次。用好媒体宣传渠道,在《中国国门时报》、《河源日报》、河源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新闻宣传130余次。

  (五)做好监督保障。

  定期自查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及准确性,提高对外发布信息权威性。关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对优化政务公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本表格行政许可的处理决定数量,包括本机关在本年度内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延期(延续)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撤回许可决定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河源海关2023年年报提出以下问题: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特色不够鲜明,形式不够丰富,需进一步完善。

  上述问题在2024年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设立河源海关服务效能投诉窗口、“办不成事”兜底窗口,设置自助查询区、自助办理区和便民服务区等功能分区,及时投放、配发各类宣传图册。密切关注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小切口”做好惠企便民的“大文章”,架好利企便民“连心桥”。

  (二)目前存在问题。

  在结合关区特色,以品牌为载体推动政务公开、以“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提升行动为路径提质海关政务服务方面有较大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源海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河源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河源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