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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机关本级采购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5 11:02 文章来源:广州海关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专业水平,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广大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概况

我关拟按照密封报价、集中考察评审方式,择优选取入围采购代理机构10家,设立广州海关机关本级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库,承接日常采购相关委托业务。我关将与入围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代理费折扣率、委托流程、服务情况考评、终止协议条件等相关事宜委托协议有效期自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二、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报价的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一)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站登记备案;

(二)已在广州市登记从业信息;

(三)已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备案,代理工程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同时在委托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备案;代理涉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登记备案

(四)具有承接项目所需的能力,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情形。

三、符合性审查要求(实质性响应条件)

参与报价的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开展业务必需的办公场地及设备,具备电子评标条件,具备对评标过程录音录像的监控设备,评标相关音视频资料至少可保存3年以上(提供相关场地、设备购置或租赁凭证等材料);

(二)具有稳定的服务队伍,报价文件中载明的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协议期间未经我方同意,不得更换他人(提供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广州海关工作人员无以下类型的利害关系(提供承诺函):

1.3年内在广州海关任职;

2.上述人员与广州海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广州海关工作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参与报名的各代理机构彼此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任一两家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自然人,相互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网站截图。

(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情形(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按照《广州海关采购代理机构考察比选原则及报价说明》(详见附件)编写并提供证明文件。

(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91(星期12时。

递交文件格式要求:纸质文件与相关电子件密封报价。

报价文件数量:正本壹份,副本份,U盘或电子光盘壹份。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A1401

联系人:黄小姐020-81102221;陈先生020-81103118

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仅为征集拟入库的合格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非采购招标邀请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内部考察评审及备案之用上述资料考察比选完成后不予退回

(三)单位仅对经考察比选确定入围的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商谈合作、签订委托协议事宜。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海关所有。

特此公告。

广州海关机关本级采购代理机构考察比选原则及报价说明.docx

                                 广州海关

202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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