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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09:12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3年度宁波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宁波海关办公室综合科,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邮编:315012;电话:0574-89092016;电子邮箱:nb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履行法定公开职责,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0条,其中,履职依据信息68条(含通知公告61条)、统计信息89条、行政许可信息169条、行政处罚信息1176条、政府采购信息152条、人事信息25条、财政信息53条(含预决算信息44条)、“双随机、一公开”结果信息524条、其他信息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宁波海关关区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由上年度结转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5件、“商业企业”申请4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1件。办理结果中,“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14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件、“其他处理”1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夯实工作基础,修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宁波海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和责任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加强对隶属海关工作指导,推动公开隶属海关预决算信息、“双公示”信息等。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展网站日常巡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升网站信息质量。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阿拉甬关”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1条,订阅用户数达2.6万人;“宁波海关发布”微博发布信息549条,关注量达1.4万人。

  (五)解读回应方面。举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3次,其中承办海关总署在线访谈1次,解读重要海关政策、在线解答网友问题;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篇;隶属海关开展国门安全进校园、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活动,加强政策精准解读,通过关企联络群等渠道收集整理意见建议,有效回应企业关切。

  (六)监督保障方面。完善保障监督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7份。办理“关长信箱”392件、“信访留言”16件、“业务咨询”278件,“12360”海关热线接听电话2.5个。加强培训考核,举办关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派员参加海关总署和省市地方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关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水平

  (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以来,将关区17家隶属海关分为3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20238月底,所有隶属海关均完成建设任务。11月,组织开展关区评估复审,并于年底通过海关总署抽查评估。提炼典型做法,创建北仑海关“旭政务”保税区海关“触见甬保”、宁波机场海关“翼路阳光”等一批特色品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42

行政强制

18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4

0

0

1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1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2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5

0

0

0

0

0

5

4.申请人撤销申请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43

4

0

0

1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2023年,宁波海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关区所有隶属海关完成对标任务,并于年底顺利通过海关总署抽查评估在门户网站开设隶属海关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关区17个隶属海关机构信息、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等6大类信息,方便社会群众获取信息。积极培育隶属海关政务公开品牌,其中,北仑海关相关工作被海关总署作为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加强工作成效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刊发相关隶属海关政务公开优秀经验做法,扩大社会效应。

  (二)目前存在问题。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内涵有待丰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方面还需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区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宁波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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